2014年4月13日 星期日

我連摩托羅拉都沒有

其實標題是今天在sony維修點的反話...
因為刷機所以拒修我可以接受,不過我以為換電池是電子產品的權利?
事實上就算刷了機,用起來的毛病還是讓人覺得確實就是只值10900的手機

反過來說,就算是摩托羅拉價值19800的機皇,上市至今將滿五年不氣喘吁吁是不可能的,至少順暢度肯定被10900的sony壓著打

不過還沒慢到我無法接受。可是sony的缺點就專出在我難以接受的地方

列一下罪狀好了

摩托羅拉:
ram小,跑大程式會花很多時間在swap
rom小,所以其實也裝不了多少大程式啦
鍵盤少一排也沒印注音,所以只能盲打或者用螢幕鍵盤
原廠韌體2.2悲劇

sony:
wifi不穩定,原廠韌體的話還會裝死
3g收訊比較弱
gps會裝死
聲音婊現←故意打這個字的
拍照婊現←依然是故意打這個字
不能換電池,現在還跟我說電池因為動過韌體所以不給換
快門鍵超難按
底下的按鍵只有3顆,沒有搜尋鍵
陽光下的螢幕表現差,幾乎看不到

以上的罪狀是兩隻手機互相比較以後列出的。一隻手機就讓我對sony的一堆產品一起幻滅
sony音響打叉,sony相機打叉,sony影視設備打叉,sony產品設計打叉

我記得摩托羅拉韌體悲劇的時候我各種臭罵,就是沒想到我可以買到比被臭罵的機器更欠罵的,以至於我又拿回摩托羅拉。還好我沒有扔掉

嗯,還好我沒有扔掉。因為摩托羅拉沒有了

至於再下一隻,不知道,如果我夠瘋的話也許會自己買各種模組組一隻電話來用。不過這樣我買3310就好了。

至於sony,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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